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审计处决定从2022年6月30日起,对李秀慧同志担任继续教育学院 远程教育学院(合署)原院长期间(2019.01-2021.01),范焕谦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 远程教育学院(合署)党委书记期间(2019.07-2021.12),苏时鹏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 远程教育学院(合署)院长期间(2021.02-2021.12)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;对吴祖建同志担任教务处原处长期间(2019.01-2021.03),林金科同志任教务处处长期间(2021.03-2021.12)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;对李芳辉同志担任后勤管理处原处长期间(2019.06-2022.05)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有关单位。
如有审计对象任职期间在经费使用、执行财经纪律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意见,可在2022年9月30日前,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向审计处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。同时,请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。
联系电话:83709205(财务审计科);152591934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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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农林大学审计处
2022年6月29日